嫉妒人家的孩子长得好,觉得可爱,竞设法杀死母亲,抢走孩子,并伙同他人将孩子卖掉,从中获利。日前,费县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、拐卖儿童罪依法将犯罪嫌疑人续某批准逮捕,以拐卖儿童罪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批准逮捕,以收买被拐卖儿童罪将犯罪嫌疑人曹某批准逮捕。 犯罪嫌疑人续某,女,28岁,费县探沂镇某村农民,因丈夫在外打工,便经常带着三岁儿子回娘家新桥镇某村。她发现常去她娘家玩的被害人王某某(女,25岁)的儿子(2006年1月7日生)续某某长得好,很可爱,遂产生了杀死王某某、卖掉其子的想法。她联系好另一犯罪嫌疑人王某,并想法设法和被害人王某某套近乎,赢得她的信任。2007年4月5日她又回娘家,11时许,她约王某某带着儿子续某某来到村西麦地挖荠菜,当行至水渠北侧休息时,犯罪嫌疑人续某趁王某某不备,采用石块击打头部、扼颈等手段,将王某某杀死,并将续某某抢走。之后她与王某以39000元的价格将续某某卖给犯罪嫌疑人曹某,所获赃款被犯罪嫌疑人续某、王某瓜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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